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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姑娘赵红军获赔16万还不服

1998-10-2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9月30日,济南市中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赵红军因染丙肝要求两家医院及山东省血液中心赔偿多种费用23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此前,赵因“胃破裂”状告济南历下区人民医院,最终获赔16万余元。对此,赵红军表示,16万决不能赔偿她的青春和爱情,她将上诉,因为她失去的太多。

祸起洗胃

1994年9月11日上午,赵红军去医院治病,当晚8点半历下区医院急诊室的值班医生朱某在没有做常规检查的情况下,便要护士给赵洗胃,然后她就离开了现场。

当护士给赵胃中灌入1万毫升自来水时,这时病人出现唇、脸部紫绀、憋气、恶心、腹胀,并吐了两口鲜血。身为护士的赵红军的二姐赵楠忙问值班护士是否为胃破裂,护士说不是,整个洗胃过程共给赵红军灌入近2万毫升水,却只抽出不到5000毫升洗胃液。这时赵红军腹部肿胀,比原来大了好几倍,按压不动。接着赵大口吐血,继而出现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旋即处于休克状态。最后医院通知家属准备后事。

转院获生

赵楠等家属怎么也无法理解一个极为普通的洗胃手术竟然要搭进自己亲人的生命。于是,赵家人不顾历下区医院的反对,强烈要求转院。

赵红军转入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时已是次日凌晨,该院对赵红军诊断为洗胃造成了胃扩张引发破裂。经过3个多小时的抢救,赵红军活了下来。

雪上加霜

同年12月2日,赵红军转至济南市中心医院普一病房治疗。据赵红梅说,在山医附院普通病房期间,赵红军即出现厌食、低热现象,转至中心医院后症状日益明显。1994年12月23日,赵红军在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做丙肝检查,结果确诊为染上丙型肝炎。

1995年2月27日,赵红军被迫从济南市中心医院转入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治疗,一住就是近8个月。

赵红军对笔者说,在中心医院期间,她没有输过一次血,也没有用过血制品。此前,她刚刚登记,婚前检查一切正常。因此,只能是在山医附院染上的丙肝。

诉诸法律

1995年9月8日,仍在医院中的赵红军,以她在历下区人民医院洗胃过程中造成胃破裂及因大量洗胃液流入腹腔引发DIC和ARDS以及各脏器功能衰竭,并感染了丙型肝炎为由,起诉历下区医院。

今年6月29日,几乎在医院中过了4年的赵红军,终于等来了第一个判决结果:被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赵红军医疗费10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误工及交通费10700余元,残疾补助等费用21000余元,连同其他费用共计167800余元。

同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又开庭审理了“染丙肝”一案。并于9月30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赵红军要求历下区人民医院、山医附院及向山医附院提供血浆的省血液中心三家单位向其赔偿各种费用23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赵红军不服,表示还将上诉。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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